根据《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濮政办﹝2011﹞62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市人社局决定开展濮阳市第五届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选活动的评选范围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间发表、交流的优秀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和经县级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优秀研究报告。
二、濮阳市“三化”融合链接学术论坛活动表彰的优秀论文纳入本届评选活动的评选范围。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申报条件、申报、初评推荐和评审、表彰奖励等执行《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
四、优秀学术成果奖推荐、申报有关事宜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专家推荐书》、《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分类表》、获奖证书、论文或研究报告复印件顺序装订。另报《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简表》一式15份。
(二)申报时须同时送交论文发表所在刊物、研究报告或成果获奖证书原件,经市评选办公室审验后将原件退回;学术专著原件不退。外文论著须同时提交中文译文一份。
(三)凡所报成果为第一作者的均只限于三项以下,多报者不予受理。
(四)成果申报由所在县(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项目(论文、专著)专家推荐书》、《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分类表》、《濮阳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简表》、《濮阳市第五届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推荐汇总表》等,请登录濮阳市科协网站进行查询、下载。(网址:****)
六、各推荐、初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那些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造性并对推动学科发展和自主创新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价值的学术成果推荐上来。并认真填写各类表格,于2012年9月25日前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送相关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地 址: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东裙楼北二楼